柳疃镇的安女士是做服装生意的,经常通过物流公司发送货物,以前从未出现过问题。前几天,她又通过物流发送了10条裤子,没想到这些裤子在运输途中被弄丢。“总共价值1300多元的裤子,物流仅答应赔我50元钱,这也太不合理了吧!”4月4日,安女士向本报反映此事。对此,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称,他们会与客户积极协商处理。
观察
发货规定在凭证背面
安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发货凭证,她找的物流是湘达货运,发货日期为3月18日,从昌邑发往济南,运费是5元钱。
此凭证背面写有委托人注意事项:委托的货物应包装完好;不得委托或夹带危险品及其他一切禁运物品,否则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负;委托的货物应委托办理保价运输,如有损坏、丢失属本公司范围内,本公司按所损坏或丢失货物保价的100%赔偿,货物没有委托办理保价运输,本公司只承担丢失或损坏货物运费的10倍的责任;一切货损在总价值的2%以内属正常损耗,本公司不负责赔偿责任……
“这凭证背面的内容,在办理手续时,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没让我们看。对方也没说让我们办理保价运输,只是收了5元钱的运费。”安女士看着凭证无奈地说。
客户
物流说只赔十倍运费
安女士对记者说,她家在柳疃镇开了一家门头,专门销售品牌服装,平时经常通过湘达货运运输货物。前几天,她得知一种品牌的裤子出了新款,而店内有10条裤子是以前的老款,不好卖,她就把那10条裤子打包后,让湘达货运的工作人员发往济南,让供货商进行调换。这期间,她也同供货商通了电话,说好了这事。
3月18日,她到湘达货运服务点办好了运输手续,交了5元钱运费。当时,工作人员没有说货物要做保价运输,加上以前一直是这样通过物流运输,所以,她的货物没有做保价运输。正常情况下,3月19日,那10条裤子就能运到济南的供货商处。但是,3月19日那天,供货商给她电话称,裤子还没运到。又等了两天,裤子仍未送到。安女士急了,就给湘达货运打去了电话。对方称,货物早就发出去了,他们会查查看。于是安女士一直在等待回音。
接下来的事情让安女士不能接受。刚开始,湘达货运说货物早就发到济南,让人给接走了,接货的人乘坐了一辆出租车。后来又说,她的货物可能还在仓库里,他们会再到仓库好好找找。直到四五天前,她才得到了一个明确的答复,她的10条裤子被弄丢了。安女士气愤不已,要求对方赔偿,但湘达货运济南总部的工作人员称,只给予她50元的赔偿。
“我这些裤子都是品牌的,总价1300多元,给我弄丢了,就只赔50元钱吗?”安女士非常不满意。但湘达货运方面称,货物委托受理凭证上写得很明白,像她这种情况,由于未办保价运输,只付了5元钱的运费,按10倍赔偿就是50元钱。安女士认为,虽然凭证背面有这一规定,但在办手续时,工作人员并未对她说明,也没有让她做保价运输,责任在物流公司,应该赔偿她的损失。
物流
会再与客户积极协商
对此,记者联系上了湘达货运昌邑服务点。对方称,赔偿安女士50元钱不太合理,但凭证背面写有相关规定。他们会再与济南总部沟通,尽量多给安女士赔偿一些。
记者又联系上了湘达货运济南总部,对方工作人员说,他们多方调查,也弄不清安女士的货物究竟是怎么丢的,丢在了哪儿也不知道。为了此事,近段时间,安女士天天通过电话吵闹,尤其是在他们工作最忙的时候,让他们的工作受到了影响,所以,他们才一时说气话,称只能赔给她50元钱。他们会再同安女士进行协商,积极处理此事。
对此,山东省海瑞达律师事务所的王志杰表示,物流公司提前印制好的这种单方的格式条款,应该向客户明示,否则属于无效条款。另一方面,安女士货物的价值是否值1300多元钱,一时难以确定,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此事。